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诉讼法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人: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案件概况:
2018年9月,我公司与另外三个单位共计四方作为乙方(中标社会资本)与甲方资阳某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资阳市中国牙谷PPP项目合同》。该合同明确规定,天府口腔学院项目采用BOO(建设 - 拥有 - 运营)方式实施,项目运营自负盈亏,不享受甲方提供的可行性缺口补助。
2018年10月,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股70%)、资阳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占股0.01%)和我公司(占股9.99%)五方共同成立了SPV四川牙谷园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四川天府口腔医学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的发包人,该项目的资金由股东自筹。现SPV四川牙谷园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占股83.9%)、资阳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股5.33%)、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占股9.99%)、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占股0.005%)和我公司(占股5.32%)。
后我公司与发包人牙谷园教育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为四川天府口腔医学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项目位于资阳市成渝高速公路以东,创业大道西沿线以南,外环路西三段南延线以西,遂资眉高速公路以北。合同暂定价格为77143.12万元,合同工期为270日历天,进场施工日期为2018年3月1日。2019年8月29日,迎检区部分通过竣工验收并移交学院投入运行,项目最终于2020年7月31日全面竣工并交付业主单位。2023年1月,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竣工结算总价为875182045.28元,累计已支付进度款为787663840.75元,累计支付金额占审计金额的90%,欠付金额为87518204.53元。
双方目前就工程款支付问题争议较大。我公司认为双方并未明确约定需要政府审计,且已经进行了工程款结算,应按照结算金额尽快支付欠付工程款及利息;而发包人认为进度款已按合同约定支付,最终结算款应以政府机关审计定案金额为准,目前不存在欠付工程款问题。
我公司现拟通过诉讼方式确认债权,并尽快进入执行程序,以保障我公司的合法权益。为高效推进案涉项目司法确权及债权回收,拟选聘一家具有一定影响力且专业能力强的律师团队,能够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诉讼策略和方案,协助公司尽快启动诉讼程序,诉讼中高效推进案件进展,助力我公司顺利实现债权回收目标。
服务目标: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提起诉讼并确认债权,协助招标人通过诉讼、和解等方式以现金形式或以物抵债等方式实现债权回收。投标人应对自身服务方案的关键环节设定具体完成期限,如在承诺期限内不能完成对应工作成果,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服务范围与时间:本次服务为全过程服务,自委托合同签订至债权回收完毕。本次委托代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债权回收有关的诉讼保全、管辖异议、一审、二审、再审(均含反诉)、和解、调解、管辖异议、强制执行、执行异议及各类衍生诉讼程序、破产债权确认、破产(预)/重整、清算等所有程序,直至招标人债权回收完毕。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过程所涉及的案件分析、证据收集、出庭代理、调解协商法律文书起草、和(调)解方案设计、执行跟进、财产线索搜集等。
服务期限:自代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之日止。另,在招标文件中拟明确关键诉讼节点未成就时,招标人享有单方解除权。
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相关执业资质,连续执业五年以上(发生合并或更名的执业时间可连续计算);
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未被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
3.在成都市或资阳市设立有总部或者分支机构,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专职人员,在成都地区或资阳地区的专职执业律师人数应为10人及以上;
4.至少指派两名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组成服务团队,其中至少有一名律师执业年限在十年以上,且在最近三年内有过类似案件胜诉经验;
5.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6.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
7.不存在以下情形: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整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4)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8.承诺 24小时即时响应服务机制,在委托人需要时提供及时、定点服务。
9.根据中介服务的实际需要确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特别说明:
本采购文件及招采过程实质是“比选、竞争性谈判磋商”,只是借用了“招标投标法"的中概念”,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招标投标活动,不适用《招标投标法》。
招标文件领取:
投标人请联系本公告中的联系人,至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16号星辉大厦8楼会议室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单位授权代表证明(单位盖章)、保密承诺函(单位盖章)。
投标人应于2026年 2月 9 日下午17:00点前将投标材料密封提供至我司八楼会议室。
联系人:梁译文:13739475767,金雯:13548046076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十六号星辉大厦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1日
附件:承诺书
备注:我司官网为本公告的唯一发布途径,我司未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平台发布本信息,请各意向单位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保密承诺书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根据贵司官网2026年1月21日发布的《诉讼法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我所有意向参与公告中提及代理事务的招标事宜。无论我所最终是否中选,是否与贵司签订合同,我所均向贵司做如下郑重承诺:
一、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参与贵司组织的比选事务,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
3、未经贵司许可,在报纸、微博、微信、网站等媒介上发布贵司法律服务招标、中标、比选、案件情况以及与案件有关的信息。
4、完全响应贵司比选文件条件要求,未响应贵司比选文件要求的,同意贵司单方面作废标或解除代理合同处理。
二、严格遵守律所、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保密参与比选过程中所获取的贵司商业信息以及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资料和信息,不得对外作任何披露和泄露。
三、违反上述承诺,给贵司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我所负责消除影响并赔偿贵司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 期: